fun88体育网 欢迎您! 注册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 RSS订阅
质量新闻

高于政府定价收取水费 海润自来水被罚50000元

信网12月12日讯 近日,信网(0532-80889431)从青岛市物价局了解到,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海润集团)因高于政府定价收取水费,自立项目收取加压费,自立项目收取押金、保证金等行为。被青岛市物价局没收多收价款617911.10元,并处罚款50000元。海润自来水集团的工作人员称会在核实后进行回复,但截至发稿,信网未收到任何回复。

2018年4月24日,根据青岛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,物价局工作人员对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,在检查中发现: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,海润集团高于政府定价收取水费。对部分小学、幼儿园等单位的供水价格应执行每立方米2.70元,实际执行每立方米4元。对部分用水客户应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每立方米2.70元,实际执行了居民生活用水价格(阶梯水价),共计多收价款392395.9元;自立项目收取加压费,共计221321.2元;自立项目收取押金、保证金19399922元;

在查明情况后,根据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,青岛市物价局于2018年9月21日,向海润集团送达了《责令退款通知书》,并在2018年10月25日再次对此事进行核查。经查,海润集团应退还多收价款20013639.1元,实际退还多收价款19395728元,逾期未退多收价款617911.1元。

经调查认定,海润集团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二条,构成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第九条第(二)项、第(五)项所列的价格违法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及《青岛市物价局价格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之规定,物价局最终对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处罚:没收逾期未退还的多收价款617911.1元、并处罚款50000元。

为此,信网联系了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,对方工作人员称对此事核实后会作出回复,但截至发稿,信网未收到任何回复。

信网全媒体记者 杨宇宣

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本页
分享到:
编辑:chenc   

相关文章

  • 没有相关信息!

免责声明:

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,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,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,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,请即与fun88体育网(电话:0531-81953708)联系,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。

进入办事大厅抽查公告查询